刘 188 6593 7051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否为不同的人?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法实施细则》*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8.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是怎样界定的? 我国《**法》*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法》*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法》*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